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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 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 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4-25  

工会各基层分会:

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4 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的通知 》精神,经校工会研究,以各基层分会为推荐单位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我校推荐评选名额为标兵3个、标兵岗2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的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勇于创新、敢为人先,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的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同时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评选条件

1. 直接从事生产、教育、科研、文化、卫生和体育等一线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陕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积极参加女职工提素建功活动,具有广泛的职工群众基础,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2.为充分发挥评选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导向作用,要积极推荐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支持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女性人才和优秀女性技术工人;要注重推荐在全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先进女职工;要注重推荐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

3.原则上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 20%以内。存在近两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4.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应具有过本单位、本系统或本行业先进个人及以上荣誉基础,不包括本单位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积极分子等此类荣誉。曾获得过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的个人不重复推荐。

(二)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评选条件

1.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国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积极参加女职工提素建功活动,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积极的社会影响,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以车间、科室(班组)等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低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2.推荐候选集体原则上应具有过本单位、本系统或本行业先进集体及以上荣誉基础。曾获得过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岗的集体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严把评选程序关、评选标准关、评选质量关,对推荐对象政治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环节责任明晰、落实到位,务求材料真实、程序规范。

2.各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1个标兵或标兵岗,经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方可推荐。

3.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56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逸夫楼803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sust.edu.en,联系人:余鸣。

登记表主要事迹一栏填写主要荣誉和主要先进事迹,字数1500 字以内,内容控制在一页纸内;内容以集体、个人所获得的主要荣誉,突出事迹或优秀成果为主,要求事迹真实,具体生动,文字简洁。

附件:1、《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

2、《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


陕西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425


附件【附件2-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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