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体现学校党政及工会组织对教职工的关心,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根据《陕西科技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暂行办法》,现就2012年教职工申请困难补助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具有下列情况的在编在岗职工,可申请困难补助: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西安、咸阳最低人均月收入(550元)家庭者;
2.配偶在工作年龄阶段几乎丧失工作能力,生活困难者;
3.教职工本人患有大病、重病、职业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个人负担医药费较重,造成生活困难者;
4.家庭遭受突发灾难,造成生活困难者。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由本人签写申请表,经分会与基层党组织研究后,分会主席签字,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报校工会办公室。
2.由校工会负责组织研究补助人选及补助标准,在工会网页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助人员名单。
三、要求
1、各分会应重视这一工作,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把真正困难、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报上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回补助,并给予通报批评。
2、请各分会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陕西科技大学2012年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陕西科技大学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