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征集提案,并对提案审查立案;向提案人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提案的审查立案和办理情况。
(二)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申诉人的申诉,履行申诉处理职能;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及事实理由进行审议,提出对申诉人的申诉处理决定。
(三)职工住房分配监督委员会:对教职工的住房分配工作进行监督;听取教职工对于住房分配的意见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教职工关于住房分配的意见建议。